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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其他凭证,通过一定的契约合同,合法取得对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和质押权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贷款。这种贷款实际上是债务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 (抵押权人) 以取得贷款.
由于这项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个人,而借款人的资金实力和信誉程度银行不可能了解清楚,这样就增大了银行贷款的风险,而抵押贷款恰恰在贷款风险较大的情况下,为债权人提供了收回贷款的有效保证。因此,银行在对居民个人的住房贷款中,大都采用抵押贷款方式。
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申贷资料准备: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看房评估(或勘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看房评估材料提交齐全后,银行根据抵押房屋进行实地勘察、评估。
报批贷款房屋评估公司会将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至银行进行审批。
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